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中相关规定,现将中伟新能源(中国)总部产业基地四、五期二次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。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中伟新能源(中国)总部产业基地四、五期二次技改工程;
建设单位: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;
建设地点: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村檀金路;
建设内容及规模:项目四期三元返溶料生产线不变,本次改扩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:①提升产能:建设单位拟将产能由6000金属吨电池级氯化钴溶液、3000金属吨电池级硫酸钴溶液、6000吨金属吨电池级硫酸镍溶液扩大至年产12000金属吨电池级氯化钴溶液、3600金属吨电池级硫酸钴溶液、32000吨金属吨电池级硫酸镍溶液;②依托六期66#车间新增3600金属吨电池级硫酸锰溶液中试生产线;③优化现有生产工艺;④新增全厂杂水处理系统;⑤依托四期39#、40#车间进行含镍硫酸亚铁溶液的小试生产;⑥新增58#实验室。
本项目主要产品电池级氯化钴溶液、电池级硫酸镍溶液、电池级硫酸钴溶液、电池级硫酸锰溶液全部作为企业现有及规划的三元前驱体生产线、四氧化三钴生产线的原料使用,不对外销售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及电话:刘工13632238993
通讯地址: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村檀金路
邮编:412200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
湖南湘军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四、公众意见表链接网络
(1)生态环境部下载链接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(2)见附件1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邮寄的方式,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;提交公众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
六、公示时间
2023年5月27日至2023年6月9日